我市日前发布《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明确符合条件的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读期间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人才信用合同的,给予每人每学年最高1万元奖学金;毕业后全职来(留)连工作的,给予最高5万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