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统一执行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比现行版目录增加339个药品,增幅约15.4%,其中包括36种国家谈判药品。执行新目录后,参保人看病报销的药品和金额增加。